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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小常识⑬|股份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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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章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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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董事会

(一)股份公司董事会成员为5-19人。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二)董事可连选连任,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

(三)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四)上市公司设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

(五)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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