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饭砸锅?门都没有

2020-11-11 20:12
二维码
2

↑ 点击上方“法眼看天下”关注我们

因微信改变推送规则,为保证及时收到推送,请读者点亮本号的星标。具体操作如下,点击标题下方之“法眼看天下”进入公众号信息页,点击右上角“…”,选择“设为星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
(2020年11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就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作出决定的议案》。上述议案是应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请求而提出的。会议认为,为了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必须确保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公职人员包括立法会议员符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为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国务院2020年11月7日提出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继续履行职责的决定》,作出如下决定:

一、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因宣扬或者支持“港独”主张、拒绝承认国家对香港拥有并行使主权、寻求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或者具有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等行为,不符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一经依法认定,即时丧失立法会议员的资格。

二、本决定适用于在原定于2020年9月6日举行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提名期间,因上述情形被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裁定提名无效的第六届立法会议员。

今后参选或者出任立法会议员的,如遇有上述情形,均适用本决定。

三、依据上述规定丧失立法会议员资格的,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宣布。

我们建了一个群,欢迎对法律实务感兴趣的您参与

民法典学习资料(1019更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立法草案沿革表(上)  (中)  (下)

民法典与现行有效法律规定彩色对照表(上)  (中)  (下)  PDF

民法典批注总则编(初稿)(一)  (二)  (三)  (四)  民法典批注物权编(初稿)(一)  民法典批注人格权编(初稿)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批注(初稿) 民法典继承编批注(初稿)

思维导图|民法典总则编第一章

聚焦民事诉讼证据新规


近期推文(点击进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担保部分的解释(征求意见稿)
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
金融控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备案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
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
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办法
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关于加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管理 切实提高审计质量的实施意见
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决定
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查处工作指引
近期扩内需促消费的工作方案
反垄断新规|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附答记者问+解读)
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问答口径(二)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
观点争鸣|《民法典》第70条第2款的“决策机构成员”是否包括公司股东?
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
关于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的通知
粤港澳大湾区的内地律师同行,抢饭碗的来了
民政部修改9件涉民法典规范性文件
关于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的意见
浙江省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目录(2020年)
公司设立条件详解

在公众号主页可检索之前推送的推文



章樑
——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