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高检发研字〔201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经2016年5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定,现将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等四个指导性案例印发你们,供参照适用。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