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常识|自然人的股东资格是否可以被继承?

2017-02-25 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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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死亡后,其留下的遗产可以被他的继承人继承,这可以说是自古以来就形成的定论。那么我们先来看看什么是遗产。继承法第三条就遗产进行了法律定义: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由于我国的公司制度形成晚于继承法,公司的股东资格并未被包含在《继承法》这一规定的遗产范围内。但从2005年《公司法》修订以后,股东资格作为一个可被继承的内容已为法律所明确。除公司章程对股东资格继承有特别限制的外,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流通更为便捷,继承也就更加方便。持有公司股票即持有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也就享有了公司股东资格。

章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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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