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一:法院一审立案时开始计算。
观点二:一审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时。
观点三:判决生效之日。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观点
解除权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使解除权,法院确认合同解除,解除合同的效力可自载有解除请求的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时,发生解除合同的效力。
理由为:
一、起诉状带有解除权行使通知的性质,以载有解除请求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时发生解除合同的效力与合同法第96条规定的“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不悖。
二、解除是当事人的行为,而非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