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十七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经2022年6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一百零一次会议决定,现将王某贩卖、制造毒品案等四件案例(检例第150-153号)作为第三十七批指导性案例(新型毒品犯罪主题)发布,供参照适用。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