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第33批指导性案例(186-188)

2022-12-08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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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33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法〔2022〕2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现将龚品文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三个案例(指导案例186-188号),作为第33批指导性案例发布,供审判类似案件时参照。

最高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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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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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