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33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法〔2022〕2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现将龚品文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三个案例(指导案例186-188号),作为第33批指导性案例发布,供审判类似案件时参照。
最高人民法院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