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三十三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经2021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八十四次会议决定,现将社区矫正对象孙某某撤销缓刑监督案等五件案例(检例第131-135号)作为第三十三批指导性案例(社区矫正监督主题)发布,供参照适用。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