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民主议定程序,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四荒”土地发包给村外人的承包合同效力应如何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倾向性意见
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四荒”土地发包给村外人承包的,必须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否则属于无权处分。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双方不存在恶意串通的情况下,承包合同效力待定。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补正上述法定程序的,应当认定承包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