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第77辑

2019-07-31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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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求遗嘱人的内心真意是遗嘱解释的首要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

遗嘱是典型的要式行为、死因行为、无相对人的单方法律行为,与合同等双方法律行为存在本质区别,故遗嘱解释不同于一般的合同解释。被继承人立遗嘱的本意是希望其所立的遗嘱能够生效,并能够按照遗嘱人的真意来处理遗产。因此,遗嘱的解释应探寻被继承人的内心真意,力求符合遗嘱愿望,而非仅仅因遗嘱存在个别错误或部分歧义而轻易否定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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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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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